一、关于将H型高血压筛查和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在各级医疗机构推广实施
2017年,中央财政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74亿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2018年在健康教育、高危人群指导、患者随访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工作。考虑到高血压等慢性病防治已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渠道,目前不宜设立单独的专项。为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学、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委正在组织人员研究制订项目遴选评估办法,遴选评估将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群众的获得感和感受度为导向,重点围绕满足城乡居民健康需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遴选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逐步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
二、关于将H型高血压防治纳入慢病示范区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0年启动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366个国家级示范区,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占区(县)总数的12.8%。各地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以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防治为突破口,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以上,慢性病防控效果逐步显现。为加强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强化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我委建立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支持推广平台,鼓励示范区结合当地实际,在探索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实践推广适宜技术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关于对治疗H型高血压新药实行快速审批
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评审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提出提高审评审批质量、解决注册申请积压、提高仿制药质量、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增加审评审批透明度的要求。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不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药需求。
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6年2月印发《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并于2017年12月修订实施,将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等18种情形的创新药以及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的药品纳入审评审批范畴,明确了优先审评审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截至2018年5月,共将520件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科技、药品监管等部门继续支持开展H型高血压研究工作,评估防治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推广提高高血压防治管理水平提供更多支持。
|